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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组合拳 促进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和全面保障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与社会保障扶贫政策内容和操作流程》速览
来源:潍坊日报 2019-06-22 10:54:02 责任编辑: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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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是通过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持续增收、稳定脱贫问题的根本途径。为切实做好我市就业和社会保障脱贫工作,加快贫困户脱贫步伐,《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与社会保障扶贫政策内容和操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扶贫政策内容和操作流程。

    政策内容

    就业扶贫车间培训补贴

    对就业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以工作代替脱产技能培训,时间30天以上),工作期间实际收入超过当年省定扶贫线标准的,按照潍坊市初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生产经营主体补贴,不与其他形式的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

    资金来源和补贴标准

    符合政策规定的按照潍坊市初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1000元/人)给予生产经营主体补贴,所需资金从各县(市、区)就业补助资金中安排。

    创业扶贫担保贷款

    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农村贫困人口,提供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免反担保、免抵押”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对积极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的生产经营主体,按招用符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人数,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对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培训意愿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免费培训项目清单制度。根据其意愿和特点签订培训计划书,组织开展“技能培训田间课堂”“培训大篷车下乡”等“短平快”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且不得与失业保险的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鼓励有条件的市对培训期5天以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用技能型培训,执行灵活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

    资金来源和补贴标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每年下达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计划,统筹使用就业补贴资金和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补贴标准按照《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短平快”职业培训可执行灵活的职业培训标准,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从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就业专项资金、失业保险扩大支出资金中统筹安排,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

    居民养老保险

    落实政府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的政策,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符合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地方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自2019年起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0元。确保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我市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18元。继续做好重度残疾人提前5年领取居民养老金工作。

    操作流程

    就业扶贫车间培训补贴

    “就业扶贫车间”设立方向所在县(市、区)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资金时,提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花名册、承揽合同、报酬领取证明等材料,到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申请补贴资金。

    创业扶贫担保贷款

    创业扶贫担保贷款资格认定。借款人须如实填写《借款人创业扶贫担保贷款资格认定申请表》,交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符合条件的单位如实填写《单位创业扶贫担保贷款资格认定申请表》后,向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身份认定和贷款资格认定申请。贷款资格认定原则上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借款人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创业或居家就业项目证明(根据经办机构要求提供);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与农村贫困人口签订的劳动合同;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贷款受理、审批与发放。受理。担保机构收到《借款人创业扶贫担保贷款资格认定申请表》或《单位创业扶贫担保贷款资格认定申请表》后,及时将是否受理信息反馈借款人或单位,并通知借款人或单位补充相关资料。调查、评审和备案。担保机构应与经办银行进行一次性联合调查和评审,对借款人的身份认定、信誉情况、贷款用途,对单位的主体资格、经营情况、诚信情况、偿还能力和招用农村贫困人口人数等进行科学评估,出具担保和贷款意见。担保和放贷。对拟发放的贷款业务,由受理业务的担保机构出具担保意向书,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符合放款条件的,由经办银行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和放款。

    贷款回收和贴息。贷款回收。贷款到期后,经办银行及担保机构要认真做好贷款回收、贷款追缴、风险评估等工作,并将此作为能否续办的重要条件。贴息。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扶贫担保贷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办理。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根据培训合格人数,培训补贴直接补给培训机构。对农村贫困人口开展“短平快”培训的补贴标准参照各县市区自行规定的标准执行。

    培训机构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并提供以下资料:培训人员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职业培训补贴代领申请表》、代领职业培训补贴协议书。

    人社部门收到培训机构申请补贴材料后,经核实资料、网上公示、网上审核、审批后将培训补贴拨付到培训机构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上。

    居民养老保险

    代缴流程:扶贫办、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对各自数据进行整理,按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要求,确定符合代缴人员,提供给人社部门。人社部门根据提供的数据,进行核实,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在系统内维护其身份状态。人社部门按程序要求,在系统内进行缴费申报。人社部门将代缴人员及代缴金额提供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足额下拨代缴资金。

    根据《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重度残疾农村贫困人员需携带居民身份证、重度残疾相关证明材料、本人银行卡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或县级社保机构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记者 孟祥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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